无效借条通常指的是在法律上不具有约束力的借条,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主体不适格:
出具借条的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没有得到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追认。
意思表示不真实:
借条是在欺诈、胁迫等手段下签订,或者当事人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的。
内容违反法律法规:
借条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了公序良俗。
没有实际支付:
虽有借条但出借人实际上并未支付借款。
恶意串通:
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
违反时效规定:
借条过了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限。
信息不全:
借条上没有写明双方具体的个人信息、借款金额或还款时间,或者最后没有双方签名或盖章。
无效的借条自始不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如果当事人因该借条取得利益,应当返还。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情况需结合案件详细事实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