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阳市办理临时身份证,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申请条件
在居民身份证未领到前,需要外出活动证明身份的公民可以申领有效期为三个月的临时身份证。
对常住户口待定的十六周岁以上公民,如尚未领过居民身份证,而按政策尚未登记常住户口或规定不能在现住地短期内落户的,短期内不能离去的,可准予发给有效期限为一年的临时身份证。
所需材料
本人填写《临时身份证申领表》。
交验户口证明(如迁移证、出生证、刑满释放证明、解除劳动教养证明、注销户口证明)或公证证明。
交近期(指六个月内)一寸正面免冠大头像照片二张。
遗失补证的需提交《居民身份证报失单》。
居民户口簿。
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
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
办理流程
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交验上述材料。
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临时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注意事项
临时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有效期限自签发之日起计算。
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建议:
办理临时身份证前,请确保所有材料齐全,并提前了解当地派出所的具体要求和流程,以确保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