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一男子被调查!

时间:2025-06-07 10:08:00

车辆号牌就相当于车辆的“身份证”

依法悬挂号牌

是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的底线

对于涉牌的交通违法行为

拉萨交警依法惩处,绝不容忍!


5月27日,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拉那高速大队在G6京藏高速公路堆龙波玛互通口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时,查处一起未悬挂机动车牌号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当日,执勤民警在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一辆未按规定悬挂机动车号牌的小型越野客车吸引了执勤民警的注意。民警随即示意车辆靠边停车,展开调查。

执勤民警当场对该违法驾驶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详细普及了未悬挂号牌违法上路行驶的严重危害及法律后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拉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法对该驾驶人作出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按规定悬挂号牌后再上路行驶。面对处罚,该驾驶人后悔不已,承诺今后一定会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杜绝再发生此类违法行为。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一款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 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一次记9分。


全市综合交通秩序整治

正在持续开展

拉萨交警将持续严查严处

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行驶上路,请务必提前检查车辆

相关手续是否齐全

号牌是否按规定悬挂

安全文明出行

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平安拉萨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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