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更改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姓名变更
所需材料: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变更。如果因为姓名变更,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当事人变更姓名的证明材料。如果户口簿上以曾用名的方式反映姓名变更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以采信。
程序:婚姻登记机关按照补发结婚证的程序,重新发给当事人结婚证,同时收回当事人原结婚证。
结婚证日期变更
法律规定: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结婚证上的日期无论是延后还是提前,都是不能进行更改的。结婚证通常是一式两份,是人民政府统一印制的,并且有政府的章印,丢失了的话可以补办,但是上面的信息想要更改是非常困难的。
结婚证丢失或损毁
所需材料: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结婚证。如果结婚证丢失且婚姻登记档案遗失或者难以查证,需要提交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遗失或者难以查证的证明和能证明婚姻关系的充分证据证明材料。
程序: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建议
姓名变更: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婚姻登记机关,了解具体的变更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顺利办理。
结婚证日期变更:由于法律规定结婚证日期无法更改,如果需要修改日期,可能需要重新办理结婚证。
结婚证丢失或损毁:建议尽快到原办理机关申请补领,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确保能够顺利补办新的结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