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申请保障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名下无房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深圳不能有自有住房(包括住房用地),并且在申请日前的三年内不能有过房屋转让记录,也不能因离婚分割过房产。
年龄和户籍要求
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并且是深圳户籍。投靠子女入户的老人不能作为申请人。
共同申请人包括18岁以上的子女、申请人的父母或配偶的父母,这些人都需要有深圳户籍。特殊情况是,现役军人或在读全日制学生,虽然户口暂时迁出了深圳,但满18岁也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不受户籍限制。
社保要求
申请人需要在深圳正常缴纳社保(养老或医疗保险,少儿医保不算),但已经在深圳退休的人不受这个限制。缴纳时长需累计满3年以上。特殊家庭(如重大困难家庭)或有三个及以上孩子的家庭(至少一个孩子未满18岁)可以不受3年社保时长的限制。
收入和资产要求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家庭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家庭财产总额都必须符合深圳的限额标准。具体金额以官方最新通知为准,超出限额的家庭是不能申请的。
不能同时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
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不能在深圳已经享受其他住房保障优惠政策。
其他特定条件
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未在深圳享受住房保障,已经选到公租房的不能再申请,申请到补租的可以申请,只是申请到保租房之后次月会停补租。
申请人深圳社保需要正常缴纳状态,同时累计满1年。
申请人满足深圳规定的人才引进迁户核准条件,基本学历为大专就能符合条件,深户的申请人也要满足人才引进迁户条件,只是没有年龄限制。
申请人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本批次住房申请,申请人配偶、未成年的子女应当列为共同申请人。成年子女、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其中成年子女应当在深圳正常缴纳社保;申请人父母、申请人配偶父母要是深户。
这些条件需要同时满足,特别是房产记录和社保缴纳情况,审核会非常严格。建议仔细核对各项条件,确保符合要求后再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