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无偿划拨的土地类型包括:
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这些用地直接用于国家机构的运作和军事设施的建立,因此可以无偿划拨。
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包括城市的基础设施建设,如道路、桥梁、公园、学校、医院等,以及用于公益事业的土地,如图书馆、博物馆、社区设施等,这些用地也可以无偿划拨。
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
对于国家重点项目,如能源开发、交通建设、水利工程等项目,可以无偿划拨土地使用权。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除了上述明确列举的用地类型外,如果法律或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也允许无偿划拨土地使用权。
国有荒地、空地:
如果申请用地者取得的是国有荒地或空地的使用权,经过依法批准后,也可以无偿取得。
特定类型的社区文化站、老年活动站、大学生公寓等用地:
北京市首次公布的可无偿使用土地名单中,包括了这些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设施用地。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划拨土地使用权不需要支付土地使用费,但土地使用者仍需依法缴纳土地使用税,并且划拨土地使用权通常不得转让、出租、抵押,除非符合法定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