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可以报销的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基本医疗保险药品报销
纳入基本医保给付范围内的甲类和乙类药品都可以进行报销。甲类药品是指全国基本统一、能保障临床基本需求的药物;乙类药品是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保金给付范围内的。
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报销
基本医保支付项目的诊疗项目范围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法律规定来确定。属于基本医保支付部分费用诊疗项目目录内的,可以先由参保人进行自付,再按照基本医保的规定进行支付。诊疗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由定点医疗机构为参保人提供定点医疗服务,由物价部门指定收费标准,临床诊疗项目必须安全、有效、费用合理。
基本医疗服务设施报销
基本医保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报销涵盖了参保人员在接受诊断、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必须的生活服务设施,包括门急诊留观床位费和住院床位费。但对于一些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护工费、陪护费,基本医保基金是不可以进行报销的。
其他可报销项目
床位费(乡镇卫生院最高12元/天,市级及市级以上医疗机构最高15元/天)。
药品费(药品使用范围执行省规定的药物目录)。
检查费(检查、化验等,限额600元)。
治疗费(300元以内按实结算,300元以上部分按50%纳入报销范围)。
手术费(按规定收费标准执行)。
输血费(手术或抢救,每次住院最高限额500元)。
材料费(每次住院最高限额2000元)。
各种肿瘤患者的放、化疗及肾功能衰竭需要透析的门诊费用,视同住院费用进行补偿。
门诊费用、医药费用、检查费用等普通医疗保险。
住院费用、利用医院设备的费用、手术费用、医药费等住院保险。
特殊的门诊医疗费用,如门诊肾透析费、糖尿病视网膜病变激光治疗、癌症治疗费等。
院外抗癌特效药、质子重离子治疗费用。
救护车费用(限额1000元)。
重大疾病异地转诊公共交通费(限额2万,100%赔)。
需要注意的是,医保报销有严格的目录管理,不在目录内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此外,部分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因各种原因(如滋补作用、含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植物药材、保健药品等)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
建议在就医和购药时,仔细查看医保目录,确保符合报销条件的项目能够顺利报销。